2006年2月8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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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护治安法律为先 非法拘禁12人被诉
爱琼 李艳

  本报讯 非法拘禁他人,限制其人身自由,并在期间殴打他人,昨天,温州永嘉县瓯北镇堡二村护村队员谷某等12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。
  2005年5月18日晚9时许,谷某等护村队员在瓯北三中附近巡逻时,发现刘某等5名人员手持铁管子、铁锤在路上行走,形迹可疑,便上前将他们带到堡二村护村队办公楼,分别将5人关在5个房间里进行询问。但他们都否认自己有任何违法行为,于是谷某等人一时性急,就动手殴打5人,一直到晚上11时许才将他们释放。经法医鉴定,这5人中有3人被打成轻伤,2人被打成轻微伤。该案后由被害人报案,公安机关经审查后于2005年5月29日立案侦查。